售电公司作为中间商,左手拉着电厂,右手拉着用户。靠从发电企业低价批发电,再向终端电力用户高价卖电,来获取价差盈利。作为中国电力体制的产物,引入售电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激发“鲶鱼效应”,搞活市场的同时,降低用户端的电费负担。售电公司主要分为三类:发电企业下属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以及售电公司。如今,这条“鲶鱼”却深陷泥潭。近期,山西、广东等地相继发布了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煤炭价格的持续攀升带来的是连锁反应,发电企业亏损严重,发电意愿下降。在“只准降不准涨”的电力价格体系之下,价格波动沿着链条传递至中间环节后无法向下传导,靠吃价差盈利的售电公司成为市场风险的买单方,承受巨大的亏损。广东电力交易中心6月12日披露的数据显示,5月广东161家售电公司累计亏损,其中136家亏损,亏损面超八成,有25家售电公司盈利,总盈利金额700万元。直购电为企业提供了与发电企业直接沟通的平台,促进了合作与共赢。天津电力售电/直购电合作售电公司拥有结算权,意味着“9号文”更好落地。拥有结算权后,售电公司可以结合金融工具,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套餐,也可结合综合能源服务,为客户的节能减排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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