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苗
古代汉族有“杀鸡”的岁时风俗,流行浙江金华、武义等地。每年七月初七,当地民间必雄鸡,因为当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若无雄鸡报晓,便能永不分开。
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都去争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男女青年往往用草追打自己的意中人。以后“踢鸡”就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
农历十月一日,河南一些地方要杀鸡吓鬼。传说是阎王爷放鬼,至来年清明节收鬼。民间以为鬼怕鸡血,鸡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杀鸡吓鬼,以使小鬼不敢出来。俗语称:“10月1日,杀小鸡儿。”
山东一些地区有“抱鸡”的婚俗。娶亲时,女家选一男孩抱只母鸡,随花轿出发,前往送亲。因鸡与“吉”谐音,抱鸡图的是吉利。另外,在古时有一种留“长命鸡”的习俗。临近娶新时,男方要准备大红公鸡一只,女方准备一只肥鸡,母鸡表示新娘为“吉人”。出嫁时,女方所备的公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随花轿出发,并要在公鸡未鸣之前赶到男家。人们认为公鸡不睡觉,而母鸡不睡,寓以气势压倒公鸡。然后,男方将公鸡交给抱鸡人,将公鸡、母鸡一同拴在桌腿上,并不时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这是妻子**丈夫的象征。之后,这两只鸡不得杀掉,故称长命鸡。而在浙江一带有流行“宰鸡”的婚姻风俗。新郎去新娘家迎娶,女家则在地上铺一块白布,让新郎在上面宰鸡,鸡血不能滴在白布上,否则滴几滴就罚几杯酒。杀鸡时,女家故意相撞新郎,但有经验的新郎则能应付自如,不让女方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