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民房拆除
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区别
建筑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进行拆除的工程。按拆除的程度,分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结构也从砖木结构发展到了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板式结构等,从房屋拆除发展到烟囱、水塔、桥梁、码头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来已形成一种行业的趋势。
建筑拆除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
建筑拆除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建筑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